华龙网讯一外地司机在渝乱闯禁行标志,将正在作业的环卫工人撞伤。昨日,江北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张某赔偿环卫工人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万余元。
去年4月25日下午,浙江人张某驾驶浙B85743小客车在江北华新街路段行驶时,擅闯禁行标志,将正在作业的环卫工人何某撞伤。
在多次找张某索赔未果的情况下,何某将张告上了法庭。江北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违反机动车通行规则,驾车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进入对向车道,又未注意观察环卫工人作业状况,造成何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张应对何的受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故判决张赔偿何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万余元。(记者刘洋)
来源: 华龙网 2006-03-22 0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