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2日电 据香港太阳报报道,香港立法会议员“长毛”梁国雄,去年四月纠众到东区海底隧道进行示威活动抗议加价,早前被裁定两项阻街罪名成立,主审裁判官昨批评示威者的过激及极端行为,导致交通瘫痪,情况有如“骑劫隧道”,判梁实时入狱12日但准保释等候上诉。
涉案被告除梁国雄(四十九岁)外,其余四人分别是曾健成(四十九岁)、陶君行(三十九岁)、陈国梁(三十九岁)及李德华(四十四岁),裁判官昨在东区裁判法院判五人入狱十二日,其中陈、李两名初犯被告则获缓刑一年。
报道称,按《基本法》规定,立法会议员若因干犯刑事罪行判囚一个月以上,并经立法会三分之二与会议员通过,才会被解除职务,故梁国雄不会丧失议员资格。
控罪指梁国雄等人去年四月二十九日,于东隧九龙入口处放置四架车及拉横额示威构成阻街。裁判官林伟权直斥各被告的行为给众多驾驶者带来不便,如斯过激及极端行为已超过社会所能容忍的程度,亦滥用法律赋予的示威自由,被告的“恶劣行为”与其所号称的“高尚情操”不相符。各被告亦无悔意且表明不愿接受社会服务令,故必须判监严惩。
梁国雄、曾健成及陶君行获准保释,五人已决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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