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省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从即日起对全省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资质动态考核,对考核不合格和服务质量差、发生重大纠纷事件的企业,经查实后,要取消、降低直至注销企业资质等级。 据介绍,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在河南省取得资质的企业,均须参加本次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企业服务质量,是否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与管理体系;企业有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接管的项目是否进行招投标,收费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及合同执行;收费及支出是否公开详细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是否存在擅自转包项目的行为;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等。
省建设厅要求,各省辖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督促有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取消物业管理资质等级;对考核不合格和服务质量差、发生重大纠纷事件的企业,经查实后,要取消、降低直至注销企业资质等级。今年4月,省建设厅将抽调有关专家,对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并公布考核结果。
记者栾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