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李映晖)昨天,记者在玄武区房管局举办的“房屋租赁管理法规咨询会”上看到,房屋租赁法规成为市民关注热点,出租房究竟要缴多少税?不少人当场请工作人员帮助测算房屋租赁税。
上午9时,咨询活动在珠江路新世界广场举行,数十位市民向玄武区房管局和新街口街道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一位老大爷问道:“一套月租金1000元的房子用于出租居住,要交多少税?”工作人员测算后说:“按4%的房产税和0.1%的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每月应交纳房屋租赁税56.9元。”
玄武区房管局租赁科科长常本华说,虽然都是出租的居民住房,但房屋租赁税按出租房用途不同,算法也不同。比如月租金1000元的私房出租居住,按上面那位老大爷的算法只交56.9元;而同样租金的私房出租开公司,即按房产税12%、印花税0.1%及个人所得税,月房屋租赁税达128元。
房管局工作人员提醒,按《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必须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交纳房屋租赁税费。逾期未办理的,房管部门可对住宅租赁当事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