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从2006年太原煤炭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煤矿安全将成为今年太原市煤炭工作的重中之重。太原市政府及煤炭相关部门要从机构设置、依法执法、信息高度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完善煤矿监管,重处、重罚不安全煤矿及相关责任人,创建标准化矿井,提升煤矿作业技术含量,建立健全太原市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使太原市煤炭安全生产体系全面升级。 2006年,太原市要坚决杜绝煤矿瓦斯事故。
据了解,2006年太原市原煤产量将达到1200万吨;百万吨死亡率要控制在1.6以下;新建、改扩建矿井年内竣工验收5座;创建标准矿井10座;提取煤矿生产安全费用不低于1.8亿元,煤矿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的参保率要达到100%,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100%;6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和产量监控系统网络建设等。
为此,太原市将与煤矿及相关部门逐个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由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对重大隐患进行跟踪监督和月报告,一旦发现煤矿未经验收便擅自组织生产的,不仅要关闭该煤矿,而且还要重处有关责任人。“煤矿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伤亡事故经济赔偿”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三项制度将在年内得到落实,从维护煤矿职工合法权益方面促进安全生产。
另据了解,今年太原市所有煤矿法人代表、矿长、特工人员等主要岗位职员须分批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将被就地免职。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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