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本报记者 陈晓 报道
本报重点关注的新世纪大厦电梯纠纷一案,昨日在白下区法院第八法庭正式开庭。
昨天坐在法庭里的都是新世纪大厦B幢国际贵都的业主。商品房尚未交付的时候,他们就发现开发商设定的电梯运行方式有问题。 开发商将配备的6部电梯分成两组,其中一组只停靠15楼以下,其他3部15楼以上,业主认为这样做是每层少了3部电梯,于是将开发商告到了法院。首批起诉的五位业主因为诉讼的事实和理由基本相同,被法官合并审理。其中一位业主作为法定代理人,与开发商聘请的律师对簿公堂。要求开发商从7楼往上,每层都开放6部电梯。
由于对电梯的停靠现状都没有异议,原被告就开发商是否违反了房屋买卖合同的问题展开了辩论。业主向法庭提交了当初的购房合同与宣传广告,可是开发商律师认为开发商早就确定了分层停靠的方案,而且合同中只规定有6部电梯,也没有承诺过这6部电梯将每层都停。业主又拿出房屋平面图证明这6部电梯的存在,可是律师认为,图纸中有3部电梯门口画了两道实线,证明当初就说明这里不是电梯而是墙壁,这种说法遭到了业主的斥责。
原告坚持开发商改变了合同约定,被告则认为当初就是规定电梯分层停靠,双方都认为没有调解的余地,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本报也将继续关注下去。(4版《民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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