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学生杀害同学案”宣判 凶手被判死缓 被害学生的家长称将向学校索赔
学生犯案北大被“连带”
索赔数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 之前曾两次状告北大 但法院均未受理
本报讯(记者李奎)“北大学生杀害同学案”昨日宣判,法院认定安然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今日上午,被害学生崔培昭的父母的律师沈腾告诉记者,待刑事判决正式生效后,将向北京大学提起民事索赔,数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
对于索赔理由,沈腾解释说,案发前安然的心理和行为已经表现出高度的危险性,如严重纠缠同班女生、多次与同学打架或吵架、虐待动物、在宿舍内藏匿刀具等。
学生也曾集体向北大反映安然的行为异常,要求安然退学以消除威胁,但由于北大的疏忽大意,未能对安然进行有效的说服教育,也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因此,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据了解,去年7月12日,崔培昭的父母曾以校方管理不当及防范措施不力为由,将北京大学告上法院,要求校方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43万余元。但法院以此案刑事部分尚未侦查结束以及“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为由,当场口头告知不予受理。
两天后,崔培昭的父母再次来到法院,被立案庭法官以同样理由口头告知不予受理。
案件时间表
2004年12月 同班同学集体向学校递交“求助信”,要求处分安然
2005年6月25日 安然将同学崔培昭杀害,当日被警方抓获
2005年7月 经司法鉴定,安然案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05年7月 崔培昭的父母两次状告北大并索赔43万余元,但法院均未受理
2006年2月20日 安然在市一中院首次接受刑事审判,承认杀人事实
2006年3月16日 安然与崔培昭的父母达成和解,同意赔偿40万元
2006年3月21日 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安然死缓
案情回放
2005年6月25日清晨,北京大学医学部大二学生安然在实习的北京世纪坛医院(原北京铁路总医院)教学楼内,与崔培昭发生争执。
安然用事先藏匿的菜刀砍了崔培昭数十刀。崔培昭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当天安然在寝室内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这起凶案的起因是二人同时追求班上的一名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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