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前总裁陈久霖案一审宣判
被判处4年3个月监禁并罚款33.5万新元
本网北京3月21日讯记者辛红造成中航油巨亏事件的中航油前总裁陈久霖今天在新加坡初级法院被判处4年3个月的监禁和33.5万新元的罚款。
中航油的母公司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新闻发言人今天表示,新加坡法庭已对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有关人员作出处理,目前中航油重组工作进展顺利,相信新加坡公司经过期权亏损事件后,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为股东提供更好的回报。
2004年11月30日,中航油因从事石油期货交易出现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并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司法保护,案件因此曝光。今年3月15日,新加坡初级法院开始就陈久霖被诉的涉嫌欺诈、局内人交易、没有及时披露巨额亏损以及做假账等15项指控进行庭审,庭审中陈久霖对其中的涉嫌欺诈、在年中财务报告中造假、没有及时披露巨亏及局内人交易等6项指控表示了认罪。
陈久霖被法庭认可的罪名涉及6项,分别是制作虚假的2004年度年中财务报表、违背公司法规定的董事职责、在200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中故意隐瞒巨额亏损、不向新交所汇报公司实际亏损、欺骗德意志银行和诱使集团公司出售股票。据悉,控辩双方均有10天的上诉期。法庭允许陈久霖4月11日开始服刑。
据了解,陈久霖面对的其中5项控状,最高刑罚是监禁7年和最高25万新元的罚款,法官就其中一项控状给了他最高刑罚25万元罚款。
中航油事件曝光后,陈久霖被停止了其中航油执行董事兼总裁的职务。今年3月2日,中航油新的领导班子批准了陈久霖提出的辞去上述职务的请求。中航油事件的其他当事人中航油前财务总监、新加坡人林中山因被指控进行欺诈和发布虚假财务报告,今年2月21日被判处两年监禁和15万新元(约合9.25万美元)的罚款。
中航油事件同时也引起了国资委的反思,加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管提上日程。不仅要求全面清理高风险业务,对委托理财、股票投资、期货(权)及衍生品等高风险业务进行清理和规范,并加强对境外投资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境外投资关系。近日,国资委还颁布了《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中央企业建立境外企业定期审计制度,加大对境外企业审计力度。其中,中央企业要加强对重要子企业和高风险投资业务的审计监督,还要单列成项。
但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管的确给国资委带来挑战。据2004年初的数据,中央企业、境外企业和中央企业所属二级以上境外子企业达693户,中央企业境外单位资产总额6299亿元,净资产2870亿元,所有者权益2264亿元。但目前境外投资监管办法尚未制定,国有资产如何引领中国企业走出去,如何在海外布局,如何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都是难题。(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