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见习记者 熊星星 通讯员王思敏)昨日,记者从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获悉,该市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方案已获省物价部门批复。该公司表示,居民天然气价继续保持稳定;工商业客户将按照物价局的批复补收相应气款。
去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对天然气出厂价进行调整。
按联动机制,湖北省各地天然气销售价格可联动调整。当时,我国各油气田供工业和城市燃气用天然气出厂价格进行了上调,每千立方米提高50元至150元(不含管输费用)。
按照该方案,天然气新价格的执行期从发改委确定的2005年12月26日开始计算。天然气公司将对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保持不变,维持2.30元/立方米;普通工业、输配气(高压)、输配气(中压)、发电、大工业和其他类型客户,根据省市物价部门批准的联动计算方式,将予以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