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不具备认证资格面临起诉全国牙防组昨公开回应———
《北京青年报》供本报专稿因涉嫌不具备认证资格,全国牙防组先后在京沪两地遭到起诉。昨天下午2点半,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在京召开媒体说明会,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张博学教授回应“全国牙防组认证遭质疑”事件。
全国牙防组是否有认证资格?对牙膏、口香糖进行认证是否违法?面对这些质疑,张博学称,全国牙防组是从1992年开始“认证”工作的,全国牙防组成立了专家评审委员会,在企业自愿和合作的基础上,对口腔保健品的口腔保健促进功效进行检测和认证工作。
张博学说:“当初全国牙防组曾考虑使用的名词有三种,推荐、认可和认证。后来经过专家讨论,认为三个名词中只有‘认证’一词有验证的意思,最后确定用‘认证’一词。”他认为此“认证”非彼“认证”,全国牙防组的“认证”与《国家认证认可条例》上的“认证”内涵并不一致。
张博学还强调,全国牙防组的认证工作得到了卫生部的许可,并始终是在卫生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的。他说:“牙防组从来没有主动找相关企业要求他们认证,这中间没有权钱交易问题。”
但张博学也承认,一些企业在宣传中也存在“过度”使用全国牙防组认证的情况。张博学说:“企业经过认证后,我们只授权其在产品宣传中使用牙防组的LOGO(标志)和相关认证功效的认证词。”至于有些企业在产品广告中说自己是得到了全国牙防组的“权威认证”,张博学表示,“我们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权威认证。”
张博学表示,自从国家出台认证条例以来,全国牙防组就没再为任何企业进行过认证,不存在违法行为。张博学称,全国牙防组正在争取尽快将口腔保健用品功效认证纳入国家认证管理。
<责任编辑:孙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