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范学新 吴桂春)昨天延庆县文物管理所透露,在进行民俗文物征集时,征集到2张新中国第一届选举时的选民证。
选民证持有人为延庆县旧县镇烧窑峪村的陈起安(男)和吴芝兰(女),日期为1953年3月4日。 字体为繁体印刷,内容涉及选民姓名、性别、年龄,上面盖着颁发单位“延庆县北张庄乡选举委员会印”的方形红色印章。1953年我国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女性第一次在法律上获得了普选权。从1953年3月到1954年8月,全国各地的普选建立健全了地方各级人民组织,在此基础上,产生了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226名。延庆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4年7月11日至15日召开。1954年9月,在各地普选的基础上,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隆重召开,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地方到中央正式建立起来。
同时,还征集到两张1956年10月26日新中国第二届选举时的选民证和一张1958年2月23日第三届选举时的选民证。这些选民证已成为新中国民主制度进程的有力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