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山西省无业人员蔡建强和北京丰台区农民李金龙,在伙同张某抢劫杀人后恐罪行败露,竟将张某杀死灭口并焚尸灭迹。记者今天获悉,蔡建强和李金龙并未逃过死罪,已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执行死刑。
2004年9月,蔡建强伙同张某等人预谋抢劫机动车。 9月12日上午,蔡建强等人以租车为名,先后将事主王某、彭某骗至本市丰台区张某的暂住处欲行抢劫,但因故抢劫未逞。当月13日上午,蔡建强纠集曾因犯抢劫、强奸、盗窃被判刑的李金龙和张某再次以租车为名,先后将事主徐某、刘某骗至张某暂住处,采用铁管猛击头、颈部,铁丝、绳索捆绑等手段致2人死亡。抢得徐某一辆奥迪A6轿车以及移动电话等物品;抢得刘某一辆帕萨特B5轿车及移动电话等物品。所抢财物共计价值46.2万元。
事后,蔡建强、李金龙因怕罪行败露,决定将同伙张某灭口。他们将张某骗到山西省阳泉市郊区,用铁棍猛击张头、颈部等处,并用被褥包裹身体,将张杀死。后二人将张的尸体运至一林场公路附近焚烧。王萍高志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