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3月22日电3月15日,记者从省考试管理中心获悉,2006年至2010年五年间,我省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有大笔。每年将从省内本科院校中招收50名具有本科学历的在职教师、10名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在职教师和100名应届本科毕业生、10名应届硕士毕业生(招收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招生的比例为应届毕业生的20%以下),以及在全省科技、经济部门中分别招收50名具有本科学历、15名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在职人员,分别进入中央部委所属院校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
据了解,为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少数民族人才队伍,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产供销骨干人才的意见》,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事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事厅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年扩大的原则,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工作的意见》。每年7月,由省教育厅会同组织、人事、科技等部门发布教育、科技、经济等领域人才需求信息,引导优秀人才报考。
同时,从2007年开始逐步扩大招生规模。攻读硕士学位在校学习时间为4年,其中1年为基础强化培训;攻读博士学位按国家统一学制就学。对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也将纳入年度中央级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等特殊招生政策。(记者:何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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