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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玉岭:
委员遴选 要重参政能力
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10多年的参政议政实践使他深感:政协委员离开了履职,其荣誉就会化为乌有
政协委员之所以有如此高的荣誉,实际上与政协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重要地位分不开,更与政协委员担负的使命和责任直接相关。政协委员离开了履行职责,其荣誉也就会化为乌有。
最近某地政协“请辞”了几位长期不参加政协活动的政协委员,全国政协也在今年两会期间简报了无故不参加大会的委员人数,由此引起了较大反响,同时也震动了委员的心。
出现这种政协委员不能履职的情况,一是说明有些政协委员对其担负的使命和职责缺乏认识,或是虽有认识而缺乏足够的责任感。二是说明政协委员的遴选中还有些值得反思的问题。对政协委员的荣誉性考虑过多,对政协委员的责任和使命重视不够,出现了“安排性”遴选,造成某些在专业方面有些成就的人并非“积极”地进入了政协,这部分委员可能觉得荣誉来得太容易,缺乏对这个岗位的珍惜。这种情况如果不予以改变,政协担负的任务就难以很好实现。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参与决策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向执政党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委员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如果遴选政协委员只重荣誉安排,不重参政议政能力,就有违政协的章程,影响到政治协商任务的完成。作为政协委员,不参加政协活动,就会辜负党和国家对自己的委托和厚望,辜负广大人民群众对自己的托付和厚望。
我曾在省级政协当过五年常委,又在全国政协任第八届委员和九届、十届常委。我深感政协委员建言的重要作用。每年政协会议,委员们反映的热点问题,都引起了政府的高度关注。很多涉及国家发展和民生的重大问题,尽管有些一时还不能解决,但随着委员的不断呼吁,有很多已经得到妥善处理,有些建议已经见之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颁布,再一次表明政协工作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履行好委员职责,当牢记“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把“情为民所系”作为参政议政的动力和源泉。“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身为政协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说真话、讲实情,就一定能使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在关键处。
瞿世镜:
规范履职
还需配套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他认为,参政议政也是一个利益协调整合的过程,成功的协调整合将带来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是代表各界别的群众对政治、经济和社会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各个界别之间的协商,是一种沟通对话形式的协调,最后达成共识从而实现社会利益的整合。我理解,参政议政,就是在执政党领导之下,按照一定的规章程序来实践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整合的过程。利益协调整合是否成功有效,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密切相关。
因此,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并非个人的任意行为。在协商过程中,如果某个界别有许多委员缺席,这个界别的利益就得不到充分表达,利益的协调整合过程也就不够完善,这是关注规范委员履职的另一重意义。我想,如果政协对委员严格要求,委员也必定会对政协工作认真负责。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必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如果把政治协商看作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整合的过程,政协各界别的成员比例结构,就需要加以调整。工人农民占我国人口大多数。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共有委员2000多名,其中工农界别委员人数似乎太少,在政协利益的表达或许力度不足,很有可能影响到利益整合的效果。是否可以考虑适当扩大工农界别委员名额?
我从1987年开始担任政协委员,亲身经历告诉我,政协在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中的确发挥了很大作用。因此我每年参加政协大会之前,都要花两个月时间认真查阅资料,撰写发言和提案,会后又认真向基层群众传达会议精神。我每年参政议政至少要花一个季度工作量,同时19年来,我也按质按量完成了本单位的既定岗位工作量。换言之,我每年都主动增加了一个季度的工作量。
规范委员履职也需要相关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据说有的地方政协开始尝试对委员履职实行硬性考核,这是个好信号。单位对于职工有考核,政协对委员也有要求,是否应该研究一下,如何以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式,来协调这两者的关系,保证委员严格履行参政议政的工作呢?
《人民日报》 (2006年03月22日 第十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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