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无可忍无须再忍 杭城一居民昨打噪音扰民官司 向房产商索赔5万精神抚慰金
我们希望这样的官司越来越多———并非“唯恐天下不乱”:通过求助司法救济,不仅自我维权,也为老百姓做个示范:当我们遭遇无可奈何、无处诉说的事情时怎么办———告个明白!
地下室水泵运转发出的噪音,让住在刀茅巷的L女士夫妇胆战心惊,半夜凌晨响起时更是夜不能寐。 本来这则新闻标题可以取为《头枕水泵房噪音嗡嗡响》,但此标题已见于前不久北京一张报纸上,事情大致相同,受噪音困扰的业主状告房产开发商,成功索赔精神抚慰金10万元。帮助北京业主打赢这场官司的律师,昨日出现在杭州下城法院———L女士特地将北京律师请来打这场官司。
水泵房的噪声让人神经衰弱
2004年8月25日,L女士花了54万买了一套二手房,是位于下城区刀茅巷一小区的高层一楼。办理转让手续全部正常,却在装修期间发现了问题。装修师傅说,房内总是不时发出相当大的机器轰鸣声。起初,L女士不相信,经过几天观察,果然每天都不定时地发出“呜呜”声,寻找源头,声音来自客厅下面的地下室。原来地下室是个水泵房。
从此,L女士一家的生活就在水泵的噪音中度过,至今已一年多。其间,L女士找过小区的物管公司,答复是物管公司不可能解决这种问题,这是小区本身的硬件问题,应找房产开发商。与开发商交涉,L女士要求处理的请求却被拒绝了。
“夏天一到两次,冬天三到四次,每次45分钟。水泵刚启动时,声音响得惊人,然后就是抽水时的呜呜声。”L女士说,最无法忍受的就是水泵抽水并不定时,有时凌晨启动,家人惊醒后就再无法入睡。长久下来,自己已有神经衰弱的症状。曾经请来一家噪音治理公司,测出的白天噪声值为67分贝,夜间噪声值更高,但高达20万元的整治费却让她望而却步。“没办法才打这个官司,总不能像我的一个邻居,用搬家来解决问题吧。”
北京同类官司已经打赢了
北京海拓律师事务所律师殷元红,前不久成功地代理北京一市民受水泵房困扰上告房产商的索赔案。最终,法院判决房产商赔偿10万精神抚慰金,这是北京市因水泵房噪音扰民赔偿精神抚慰金数额最高的一笔。L女士在网上得知此案后,通过北京律师协会联系到殷元红,请她到杭州代理此案。昨日法庭上,L女士提出了5万元的精神赔偿,同时她要求房产商采取降噪措施彻底消除噪音,如果不行,就为自己调换一套楼层、位置和面积相当的住房。这不但是杭州因水泵房噪音扰民所提出的精神赔偿金最高的一案,同样也是首例此类案件。
房产商一方辩解,水泵房早在2001年交付使用时,产权就同时归小区的全体业主所有了,且管理、维修的相关事宜也一同转移。产生噪音设施的所有权人是谁,噪音污染的责任就该由谁来承担。开发商是不可能代负这样的责任。
殷元红律师的看法是:房子是房产商的产品。只要噪声值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那么就是侵权。所以,原告方提出对L女士家的噪声进行检测,让检测结果来说话。
因为需要检测噪声值,所以昨日庭审到此中止。有了检测结果,继续开庭。
此案示范:用法律对噪音说不
我们知道,电梯房、锅炉房、水泵房等噪声源不宜毗邻主体建筑或设在主体建筑下。如不能避免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声减噪措施。目前,检测尚未开始,庭审也还没结束,房产商是否要承担责任,我们还无法妄下定论。
但国家标准确是有据可查。按《国家标准城市区域噪声标准》规定,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值昼间不得超过5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45分贝。在室内测量时,室内噪声限值应低于所在区域标准10分贝,即白天不得超过4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35分贝。
再说北京的那个案子:2005年6月,法院依法判决房产商扰民的水泵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并赔偿1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判决之后,房产商出资20万元,对水泵进行了改造。这是一个与人们期待一致的结果。
尚不能说杭州的案子会有何结果,但受电梯房、锅炉房、水泵房噪声困扰的绝非L女士一家。此案最好的示范作用就是告诉人们,除了投诉,运用法律,同样可以对噪音说不。
(通讯员夏珐记者王浩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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