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丽/城市快报
天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3月29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
根据《公民旁听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每个会议单元(半天)安排15名公民旁听。 想旁听会议的公民可直接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打电话申请报名。报名电话:23326427、23326429(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8时)。
被确认的旁听公民,请按照旁听会议议题的时间,于8时30分或14时前到市人大常委会旁听公民接待室(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登记核对,凭本人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市的请同时携带暂住证)领取旁听证,旁听会议。
会议议题安排
3月29日9时全体会议:1.传达贯彻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2.审议《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草案)》;3.审议《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4.审议《天津市农药管理条例(草案)》。
3月29日14时30分全体会议:1.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规定(修订草案)》;2.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草案)》;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市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报告;4.人事任免事项;5.听取关于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
<责任编辑>闫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