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23日讯今年3月起,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正式实施。对照新条例要求,烟台市农村五保户今年开始全吃“皇粮”。
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烟台市政府改革农村五保供养方式,由原来的以集体供养为主转为以财政供养为主,供养资金由市、县、乡三级财政共同承担。
另外,烟台市对农村低保制度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县、乡、村三级负担的低保金全部改为县、乡两级分担,农村低保标准由县均742元增加到844元。2006年底,力争烟台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900元以上。编辑:傅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