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到美容院拔火罐不料却被烧伤,这责任该谁负?消费者和美容院为此发生争执。3月22日,沈河区消协成功调解了此纠纷。
3月17日,消费者李女士来到沈河区消协替女儿投诉,称女儿在一美容院拔火罐时被火烧伤。 事情发生在3月8日,当天李女士和女儿张小姐来到了沈河区内一家美容院去做美容。女儿做的项目是拔火罐。第一个火罐很顺利,当第二个火罐沾到张小姐后背上时突然就起了火,大约烧了20秒左右,当时美容小姐惊呆了,随后躲闪到了一边。听到女儿的呼叫声后,正在另一房间做美容的李女士当即跑过来,急忙为女儿扑灭了背上的火。李女士赶紧送女儿去医院,又找美容院交涉。双方在责任与赔偿方面未达成一致意见,李女士遂投诉到区消协。
经消协调查调解,商家承认在服务过程中,由于美容师工作失误将张小姐背部烧伤。最后,双方达成共识:经营者同意负责承担消费者医疗费用,并同时补偿人民币7000元,作为一次性赔偿。(吴宏、张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