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工作启动
建议方案年底前报国务院法制办
本网贵阳3月22日电记者李立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获悉,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今年将进入国务院和人大的立法程序,专利法修改的建议方案将在年底前报国务院法制办。 现行专利法于1985年颁布,于1992年和2000年曾两次修改。
国家知识产权局呼吁,针对我国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实施情况,深入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坚持维护国家利益并与国际规则相协调的原则,应当尽早启动相关立法程序,力争2007年完成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三次修改工作。
这次修改将力求解决现有专利制度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就专利审查基准和标准的规章,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建立审查指南动态修改机制。注重跟踪和研究国际专利审查基准动态及其社会环境,结合我国国情,探索专利审查与保护的新问题,制定既符合国际规则,又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审查基准。目前,要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提高其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统一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工作与复审及无效宣告请求审理工作的审查标准;建立健全与电子审批流程有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强化初审及流程管理、实用新型审查和外观设计审查之间的协调,形成全面统一的业务规则和办事规程。(责任编辑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