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从4月1日起对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这也是我国12年来对消费税税目、税率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此次调整中,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 并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将原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最为引人注目的是,新政策对小轿车消费税作出了重大调整。突出的特点是对大排量汽车提高了税率,最大税率达到了20%。(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见附表)。
消费税
是国际上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我国自1994年开始征收。此次政策调整将对进一步增强消费税调节功能,促进我国的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具有重要意义。
消费税
消费税
是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时设置的税种,是对货物征收增值税以后,再根据特定的财政或调节目的选择部分产品(主要是一些消费品)进行征收。它可以根据消费品的价格水平,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等情况,对不同消费品制定不同的税率、税额。当时主要选择了烟、酒、小汽车等11类应税产品。作为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这也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个税种,不仅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还具有独特的调节功能,在体现国家奖励政策、引导消费方向、调节市场供求、缓解社会分配不均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