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晚报讯 站在房顶,不断把自制的汽油弹投向执法人员和铲车,阻止执法人员拆迁。铲车被汽油弹点燃后,一名司机和一名执法人员相继受伤。3月22日,这名狂徒在法院受审时竟大声辩称是“自卫”。
汽油弹连续投向执法车
据检察机关指控,去年7月14日上午10时许,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皇姑区分局在对皇姑区新安江街4—4号平房拆迁时,当地居民李栋站在自家屋顶,投下自制的汽油瓶,欲阻止执法人员强迁。 执法分局的两辆铲车进行强拆时,李栋用汽油瓶分别扔向两辆铲车,将两铲车点燃。李栋又用一个未点燃的汽油瓶砸向南侧的铲车,将车玻璃打碎,车内司机被砸伤。随后,李栋又将一个点燃的汽油瓶扔向北侧铲车,将执法人员栾某烧伤,经鉴定,栾某为轻伤。当晚7时许,与执法人员对峙近11个小时的李栋又点燃汽油瓶及打开阀门的液化气罐,扔向房子西侧后,借围观群众慌乱之际逃离现场。同年9月11日,李栋被警方抓获。
放火抗法竟成了“维权自卫”
3月22日下午,被指控涉嫌放火罪的李栋在皇姑区法院受审。当李栋被押解上法庭时,他对放火罪的指控大声辩称:“我没犯罪!我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执法局违法强拆,我是在自卫!”
当公诉人问及李栋共做了多少“火弹”时,李栋回答:“有十七八个,把空滴流瓶装上汽油,就做成了!”公诉人追问“是否着火”时,李栋的语气更加狂妄:“你还用问我啊,你们不是指控我放火罪吗?还问我着火没?”公诉人当庭播放了一段案发时的录像资料,当李栋看到屏幕上向铲车扔的一个又一个“火弹”时,竟显得颇为得意。李栋的辩护律师找来3名证人,证实当晚李栋点燃火弹及煤气是为了逃跑,而不是想伤害他人。
休庭后,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