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解悦)为期一天半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完成各项既定议程后,于昨天上午闭会,会议通过《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序建出席会议,副主任盛金隆主持会议。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希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从南京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统筹考虑、周密安排;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艰巨性,积极稳妥地推进,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始终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认真解决农民变居民后生活、就业、教育、医疗等诸多问题,确保社会稳定;把“城中村”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防止出现新的“城中村”。
经过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南京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的规定》、《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法》和《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活动的规定》;通过了《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若干规定》。
会议决定,任命王螽祥为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何大昌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齐方中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免去戴宗宝的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梁淑琴的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职务和徐士清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何大昌的市体育局局长职务;接受盛金隆、蒋裕德、戴永宁、奚永明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会议决定:盛金隆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还通过了其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胡序建向新任命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永宁、奚永明、徐正荣、黄煌、徐克勤、刘国华出席会议,副市长陆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立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志伟列席昨天的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