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董红伟金陵晚报报道昨天上午,在汉中门装饰城承租摊位的吴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该装饰城与部分业主因新合同的内容产生分歧,当天上午,装饰城方将他们的门给封了,把电也断了。
现场:摊位旁贴上封门通知
记者随后赶到汉中门装饰城,部分业主找出一张签有几十个承租户姓名的信函介绍,这些签名的承租户都是对装饰城做法不满的。 在吴女士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她位于该装饰城内的摊位。摊位附近围了几个身穿保安制服的人,只见门上果然加上了一把锁,而旁边贴着一张“封门通知”,上面写着“该摊位承租户至今未与市场签订2006年租赁合同,市场现责令其即日封门,停止一切经营活动。”,落款是“汉中门装饰城”。吴女士告诉记者,此前的一天就已经贴了一张封门通知,她并没有理会,没想到还是把门给锁上了。另一个摊位的承租户告诉记者,他的摊位上的电也被断掉了,当天上午开门营业的时候才发现电没有了,后来还是他们自己把电给接上才恢复了营业。
业主:新合同损害我们的利益
提起事情缘由,一个女业主告诉记者,他们1998年就在该装饰城承租了摊位,以前合同都是一年一签,可今年1月14日合同到期后,装饰城方提出今年的新合同只能签半年,这引起了业主们的不满。因为很多业主都在此地经营多年,很多长期合作的客户都习惯了在这个经营场所与他们进行业务往来,而且今年的经营计划也是按一年日程制定的。很多业主为扩大经营,还耗资对门面进行了装修。而现在只签半年,直接影响了以往的业务关系网和今年的营业计划,给他们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此外,装饰城方还要求没签新合同的业主在一个月内搬出,这更令他们无法接受。因为余货抛售需要一段时间,而一时搬出也有很多困难,装饰城方这么做让他们的损失很大。为了与装饰城方面及时沟通,几十名业主联名写了一封信函,通过挂号信的形式寄给了装饰城的领导。业主们希望,装饰城方面能收回这个合同,并按照前几年的合同办事。
装饰城:封门是无奈之举
记者随后联系了装饰城方面的一个负责人。该负责人拿出一份印有《2006年度合同签订实施办法》的文件告诉记者,关于新合同签订实施办法,装饰城方面早在2005年年底就提前通知了各位摊位承租户。记者看到该《实施办法》上印有的颁布日期是2005年12月29日。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该装饰城现有场地比较简陋,一些硬件设施也已老化,为了适应业务发展,决定在今年对装饰城进行大规模的装潢改造,计划在下半年动工。因此与承租户签订了半年合同。并会在施工前提前通知广大承租户,给予一定时间转移和处理货物。该负责人说,改造完成后,对原有的老业主可以优先入驻。但部分承租户出于一些自身利益的考虑,既不愿意签新合同,又拒绝搬出,给他们工作带来很大难度。虽经书面提前通知和多次上门沟通,但并没有被这些承租户接受。因此,装饰城方面不得不将部分承租户门上锁,强令其搬出。这个负责人还告诉记者,该装饰城内现有大约100名摊位承租户,大约70名承租户在经解释以后,与装饰城方面签订了新的半年合同,大约10家承租户在合同期满后已经离开。目前,拒绝签约并在继续经营的大约有20户。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的徐军律师认为,如果装饰城方对该房屋拥有产权,并且与承租户的合同已经到期,在没有签署新的租赁合同的情况下,便可视作租赁关系解除,有权收回使用权。如果原承租户拒签合同并拒绝搬出,装饰城方应该通过司法途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封门、断电等手段,容易激化矛盾,并无助于事情的最终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