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 凌云 通讯员李刚报道:身份证和银行卡都装在钱包,并且生日就是密码,昨日,猜中密码并盗走卡中万余元的苏某和尹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分别判刑1年和2年半,并各处罚金2万元。
去年7月20日,尹某与同伙在黄石4路公汽上,扒窃盗得乘客缪某钱包,内有银行卡、身份证等物,他们随后来到颐阳路某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在输入了缪某身份证上的生日时正好是银行卡密码,他们当即在自动取款机上取走2250元。
同年8月14日,尹某又伙同苏某在黄石十三排上了公交车,搞到一个钱包时,再次发现里面装有银行卡和身份证,失主为石某。下车后,尹某和苏某持石某的银行卡,以其身份证上生日为密码,盗走了卡内存款9100元。
石某丢失钱包后报了警。警方通过查看银行监控录像,锁定了尹某和苏某。去年11月21日,二人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批准逮捕。昨日,苏某和尹某分别被判刑1年和2年半,各处罚金2万元。
民警提醒,为防存款被盗,银行卡和身份证不宜放在一起。此外,不宜用生日和电话号码等外界所熟知的数字设为银行卡密码。
编后:现在,居民使用密码的场合越来越多,许多人为图省事,也为了便于记忆,常常以自己的生日作为密码,殊不知,这在方便自己的同时,也方便了坏人。其实,在密码设置上,稍微变通一下,比如,将自己的爱人、父母以及子女的生日代替自己的生日作密码,或是用自己的生日和亲人的生日组合作为密码,这样不仅便于自己记忆,也可防范居心叵测的人。在这方面吃过亏的人,此法不妨一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