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美国佛罗里达州坦帕市一位23岁年轻漂亮的女教师被警方指控涉嫌对自己14岁的男学生强迫发生两次性行为,舆论顿时为之哗然。当地时间3月22日,这位道貌岸然的女教师却侥幸地逃过法律的再次制裁,只因为检察官出于保护那位尚属未成年人的受害者的目的,只得无可奈何地撤消指控。如此案件审理据悉在美国还是第一次。
美联社3月22日报道,这名“作奸犯科”的中学女教师名叫迪波拉·拉法芙,现年24岁,已婚,是位于坦帕市东北部的希尔斯波罗县格列柯中学的一位阅读老师,从其清秀俊美的面孔丝毫看不出她的卑鄙下流心理。 2004年6月,她被控与自己班上一位14岁男生在教室里和她家里两次发生了性关系。去年11月,她与检察官达成认罪辩诉交易后被希尔斯波罗县法庭从轻判处软禁3年和缓期徒刑7年。
但案件的审理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困难,因为检察官、受害者的母亲及其辩护律师为不让未成年的受害者出庭作证,只得作出一个罕见的决定:撤消对拉法芙的指控。此案的公诉人、佛罗里达州助理检察官理查德·里奇威表示,撤消指控是无可奈何的选择。而受害少年的母亲也在“希望拉法芙受到法律严惩”与“不希望儿子出庭作证”之间作出艰难选择。
令人不能容忍的是,拉法芙则在事后依然为自己不知廉耻的行为进行了辩解,声称侵犯学生是因为患有严重的躁郁症,因此失去了自控能力。王银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