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3日电(记者张建高)中共中央组织部最近就在党员干部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发出通知,明确提出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把践行“八荣八耻”情况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这一举措表明,当前在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中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意义重大。
胡锦涛同志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抓住了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现实问题,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总体良好,但社会生活中也存在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现象。尤为人民群众强烈不满的是,一些领导干部群众观念、劳动观念、诚信观念、艰苦奋斗观念乃至法纪观念淡薄,身居要职却不思报效祖国、服务人民,而是追名逐利,热衷于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权钱交易,有些行为虽然尚未触犯法律,但对社会风气的毒化作用不容低估。
人民群众评价领导干部,不会只看他人前讲得如何,而是主要看他做得怎样,从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日常表现看他的作风。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寓意深刻,但由于它源于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所以容易为人民群众所掌握。用它作镜子,很容易检验出领导干部的品格。这是“八荣八耻”一经提出便迅速得到全党全国人民热烈响应的重要原因之一。它提醒我们,干部管理工作也要体现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注意克服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之间脱节的现象,杜绝“灯下黑”现象、“边腐败边升官”现象。
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已经进入关键时期,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在于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把践行“八荣八耻”情况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既要运用到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也要运用到对在职干部的监督之中,下功夫解决党员干部思想、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不合格的人进不了领导干部队伍,进了领导干部队伍后腐败变质的人无法再混水摸鱼,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学在前面、做在前面,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群众作表率,带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各级领导干部要认清自己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中肩负的重要责任,自觉维护领导干部的形象,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努力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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