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后,用捡来的身份证开设一账户,模仿死者的笔迹写勒索信,要求其家人将钱打到该账上,制造绑架假象。原以为这一切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收钱后的第二天即被捉获。昨日,记者从涪陵区检察院获悉,因涉嫌故意杀人,蔡小明已被该院批捕。 杀害室友侄女
据检方介绍,25岁的蔡小明,涪陵区天台乡人,租住在涪陵城区五桂堂附近,与他同租在该处还有蒋某。因为都是在城里打工的人,关系较好。
今年2月7日,时值正月初十,回家过年后,蔡小明欠下1700元的债务。那天,他正在租赁房洗发,蒋某的侄女小玉(化名)来玩。当她一个人在家时,蔡小明用电饭煲上的电线,将小玉电晕,并将其勒死。
蔡小明随即出门,用捡来的一张身份证开了个账户。他看见蒋某仍在茶馆打牌,便回家将小玉的尸体装入旅行箱,佯装外出,将尸体运出,掩埋在城区马脚溪沟边的渣滓中。模仿笔迹写信
回到家中,他发现蒋某正在四处寻找小玉,便假装帮忙一起寻找。
找了几个小时后仍无小玉的踪影,蒋某只好回家。当晚11时许,蔡小明发现自己没有被怀疑,便开始仿照小玉的笔迹写信给蒋某,声称自己被绑架,必须存5000元到指定账户,并在天主教堂前的树上挂一个塑料袋,小玉才能回家。
被害人亲属收到信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将5000元现金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身份终于暴露
根据信上要求在树上挂一个塑料袋,公安机关将嫌犯锁定在天主教堂附近。
2月8日,蔡小明分三次在该区易家坝工商银行网点将钱全部取走,然后将欠债还清,并买了件新毛衣。当晚他并未回家,而是花了30元在一旅馆住宿。第二天早上9时许,刚回家不久的蔡小明就被公安机关捉获归案。据他供述,他用捡来的一个身份证在邮政储蓄开户,然后跑到几百米外的工商银行取款,原以为这样就可以瞒天过海了,谁知警方通过银行录像终于发现了他。见习记者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