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
因为自己买的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在一开发公司任副总工的丁渤,悄然进军替人验房这一行业。一不小心成为“南京第一验房师”。如今,找丁渤验房的市民要排队。(3月20日《现代快报》)
“炒股炒成股东,搞房地产搞成房东”在人生四大悲中排行前两名,如今,再加上个“买房买成验房师”恐怕并不为过。 购房既是绝大多数市民一生中倾其所有的消费行为,又是事关日常生活质量的关键商品,房子对于人之影响不可谓不大,可是就是这样的大宗关键商品,其质量却不仅百病丛生,令人担忧,甚至连权威机构的监管也有所缺失。“买房”一不小心买成“验房师”正是这一背景之下的尴尬故事。
作为商品的房子为何就不能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事呢?有的开发商说,如果按照该法的加倍赔偿机制处理,他们早就破产了。但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相关部门的职责,至于谁是否会破产则不应在考虑范围之内。只有让问题商品的生产者付出应有的成本和代价,保证质量才能真正成为开发商的自觉选择,类似的“买房买成验房师”的悲喜剧才不会再次上演。
来源: 华龙网 2006-03-24 05: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