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力 记者常琳报道 只因与妻子发生矛盾,怒火难消的丈夫宋某竟用打火机将家里存放的爆炸物品引爆。
日前,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某酒后在居民楼内故意引燃爆炸物引起爆炸,足以危害楼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故以爆炸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四年。
原来,2005年7月31日晚,家住在深沟寺11区的居民宋某与妻子由于一件小事发生矛盾,争得脸红脖子粗后,宋某摔门而去。凌晨1时许,喝得醉熏熏的宋某回到家后仍觉得不解气,就开始砸家里的东西。后来,他想起,年初时在辽阳县为别人照看房子时曾弄到一些炸药、雷管和导火索等爆炸物品,并把它们藏匿于家中。于是,正在气头上的他用打火机将这些爆炸物品引爆。一声巨响后只见屋子剧烈地晃了一下,房间内的玻璃、厨房门板和窗扇全部破碎,大块墙皮从天棚上脱落。此时,宋某才被炸醒,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后赶忙带着妻子来到岳父家。时隔不久,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