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韩磊的父亲离沈,他将把儿子的骨灰迁入家乡的烈士纪念馆
昨日,曾引起全国广泛关注的韩磊被山东省政府授予烈士称号。
去年6月30日,17岁的山东来沈青年韩磊在沈阳丁香湖搭救一名落水者的过程中不幸溺水而死,而被救者上岸后却不知去向。 此后,为给这个英勇的青年争取到烈士称号,本报相继发出多篇报道,并与央视等媒体的联动报道。现在,200多天后,烈士这个称号终于属于韩磊。
在获知儿子被批准为烈士的消息后,昨晚9时,韩磊的父亲——46岁的韩桂良急忙踏上回家乡山东兖州的列车,他要在清明前将儿子的骨灰移到嘉祥县烈士陵园,清明时分,家乡的学校将要进行祭奠活动,韩磊还被县里评为2005年度“十大杰出青年”。
老韩告诉记者,春节前夕,沈阳市团委还授予韩磊“见义勇为的好青年”荣誉称号。
直到现在,老韩仍没有获得被救者的任何消息,老韩说,这名被救者只是个别现象,他不代表沈阳。“我们家还会留在沈阳的,儿子喜欢它,我们也喜欢它”。
申报曾一波三折
昨晚,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民政局优抚科科长苏钦勇向记者出示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韩磊同志为革命烈士的批复》:“韩磊生前系山东省嘉祥县梁宝寺镇人。2005年6月30日在沈阳丁香湖抢救溺水青年而死亡,根据有关规定,批准韩磊为革命烈士。发给其家属革命烈士证书,并享受革命烈士待遇。”
据了解,此前虽有多名目击者愿意为韩磊作证,但是因为被救者始终不出面,给申报烈士带来一定难度。但是在山东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数次核实下,终于认证了韩磊的英雄行为。
抚恤金四五万元
苏钦勇介绍说,韩磊被授予烈士称号实质性的待遇有两项:享受一次性抚恤金。按照少尉军衔80个月的标准工资,相当于四五万元;另外,韩磊父母每人享受每月255元的定期补助。享受到终身。每年还可享受当地的1000元的优待。
据介绍,目前在韩磊家乡梁宝寺镇委镇政府已在党员中掀起了“学英雄,见行动”的教育活动。党员们都表示,韩磊烈士是真正的英雄。(辽沈晚报)[编辑:钱文胜]1
本报“追踪”韩磊轰动全国
烈士牺牲了
2005年7月1日,本报首次报道17岁少年韩磊救人牺牲,被救者冷漠地离开。
“不属见义勇为”
引发关注
2005年7月4日,韩磊舍己救人行为被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和沈阳市综治办认定为属于舍己救人,但不属于见义勇为的奖励范畴。
随后韩磊事件引发读者关注,多数人认为沈阳方面应该给韩磊一个称号,山东方面应给韩磊烈士称号。
申报烈士受挫
2005年7月8日,山东嘉祥县民政局来沈专程处理韩磊申报烈士一事。由于缺少被救者证词,给申报工作带来困难。
本报记者赴烈士家乡
7月14日,经过18个小时火车、汽车的旅途奔波,本报特派记者来到韩磊生活了十多年的山东省济宁市梁宝寺镇北宋村,本着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对韩磊成长历程进行真实再现,并对山东民政部门申报烈士称号的最新进展进行跟踪报道。
本报悬赏
征被救者线索
7月18日,本报决定出资1万元,向社会征集被救沈阳人的线索,并再次真诚呼唤被救者站出来,与本报联系。
赵教授描摹
被救者画像
7月18日,根据韩磊父亲的请求和3名韩磊事件目击者的现场叙述,在中国刑警学院法医系的教学楼里,曾经为马王堆西汉女尸进行生前复原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首席教授赵成文免费绘出了被救者的画像。
全国媒体报道韩磊
此后,本报报道在全国引起了广泛影响,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等数十家主流媒体相继到沈采访。( 辽沈晚报)[编辑: 钱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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