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风标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规定
制度保障农村中小学校经费
本网北京3月23日讯记者钟鞍钢教育部部长周济日前透露:“我们希望到2010年的时候,我们国家农村中小学的各种经费都能够有一个制度性的保障,这是一个治本之策,它是一个深层次的保障机制的改革。 ”周济同时指出,义务教育法草案中对此专门做了规定。
周济指出,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主要体现在先是把农村义务教育的学生学杂费免掉;同时为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贫困生的学杂费,要根据农村地区合理需要,提高经费的标准;三要建立起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校舍维修改造所需的资金,要由中央和地方给予支持,要进一步对中西部和东部部分地区给予一定的支持,确保按照国家标准及时发放。
周济同时强调,更重要的是,我们希望到2010年的时候,我们国家农村中小学的各种经费都能够有一个制度性的保障,这是一个治本之策,它是一个深层次的保障机制的改革。他说,“使农村的孩子和城市的孩子同在蓝天下,共同发展进步。要做到这一点,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为了保障这个事业的成功,未来五年各地中央财政将新增义务教育经费至少为2182亿元,我们相信这个机制的措施推行成功之后,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面貌将发生根本性变化。”(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