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杨科 阎德利记者王天军)刘某在超市偷窃几十元物品被公安机关罚款100元,但他屡教不改,先后又在超市行窃多次。今年3月,家住旅顺的刘某再次在超市内偷窃,被旅顺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刘某去年因在超市偷窃小商品,被旅顺警方罚款100元。
民警将神色慌张的刘某堵在商场,并从其身上搜出了火腿肠、臭豆腐等商品。水师营派出所经过调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对刘某给予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