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24日讯
上周五,记者自烟台市红十字会获悉,自2003年《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颁布以来,我市共有20多位志愿者自愿捐献遗体。伴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遗体捐献并付诸切实的行动,据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今年1月份,就有3位志愿者在《山东省遗体捐献登记表》上填上了自己的名字。 在这些高尚举动的背后,又蕴藏着怎样感人的故事?且让我们在这个暖意融融的春天,走近这些志愿者……
小时受人之恩老来留点回报
1月22日,赶上个大晴天,76岁的刘大爷了却了自己多年的夙愿———在《山东省遗体捐献登记表》上郑重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捐遗体这个念头,不是一天两天了,很多年以前就有了,只是早些年孩子们不同意。我有三儿一女,孩子们都非常孝顺,他们还是以前的老观念,认为人去世后必须‘入土为安’,更不能在逝去的亲人身上动刀,那样做是对逝去亲人的大不敬。唉,别看我年龄大了,我的思想可比孩子们开通着呢,”刘大爷边摇头边说,“‘人死如灯灭’,哪有那么多的事?我对孩子们说,我活着的时候,你们好好孝敬我比什么都强。去世后,两眼一闭,什么都不知道了,搞那些虚的干啥?既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还占地方。你们要是想我了,把我的照片放大挂在墙头看看就行了。”几次三番,见刘大爷如此执着,刘大爷的老伴和孩子们最终让步了,虽然心里依旧十二万分地不舍。
细聊起来,才知刘大爷身世比较凄苦。5岁时,正是战火纷纷的年代,父母双亡,刘大爷成了孤儿。饿极了,就跑到垃圾箱里拣点东西填填肚子;困了,随便找个地儿睡下。就这样独自流浪了7天,刘大爷终于被一户好心的人家收养。幸运的是,刘大爷的养父母待他非常好,有什么好吃的,都留给了他。养父母的博爱在他心里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记。至今,提起养父母,刘大爷仍是心怀感激:“是养父母把我抚养成人,并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我现在年纪大了,别的活干不了,但我有一双有神的眼睛和健康的内脏,百年后,把遗体无偿地捐出来,能用的器官尽量用,不能用的就作医学研究用,这也算是对养父母和社会的一种回报了。签了字,我的心愿了了,心里也踏实了,连觉都睡得非常香。”刘大爷乐呵呵地说。
老两口拿到“第一”、“第二”
孙阿姨的遗体捐献卡是001号,马大叔的遗体捐献卡是002号。当初能拿到这个卡号,两人都没想到,但对这个结果显然还是挺满意。
孙阿姨和马大叔是对夫妻,她66岁,他69岁。早年两人都当过兵,如今,老两口都退休在家,每天健健身,看看报,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当过兵的马大叔是个无神论者,他总认为“人死如灯灭”。而做医生的孙阿姨更是开通,她知道人体器官资源的缺乏。像斯里兰卡都能建起国际角膜库,我们这么多的人为何就不行?
私下里,两口子为这事没少商量。一来二去,一个共识达成———遗体捐献。1992年,他们也曾给市卫生局和有关单位写过信,表述了想捐献器官的愿望。由于各种原因,事情最后无果而终。但他们并没有就此放弃过,一直在暗暗地等待。
2003年,《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在报纸上一刊登,马大叔如获至宝。回家后和孙阿姨一商量,立马就和烟台市红十字协会联系,很快申请书上就留下了他们的郑重签名。
“其实,我们做出遗体捐献的决定,道理很简单,就像是家里衣服多了,拿出来送给需要的人一样。如果我们的角膜能给别人带来光明,或是其他器官能挽救他人的生命,不就等于我们的生命在延续吗?即使遗体整体捐献,也算是我们给社会留下了一点有用的东西。”
眼下,两位老人已形成默契———互为执行人,无论谁先“走”,活着的
都要为去世者完成遗愿。前几天,孙阿姨在电视上看到一个报道,一位老人在临死前捐出了自己的角膜,让两个失明者重见光明,当时她就哭了。“如果将来我能这样,我会感到莫大的安慰。”
“我们随时准备着,准备着赴死……“说完,马大叔发出爽朗的笑声,感染着孙阿姨也笑了。瞧,一对乐观的老夫妇,一对令人敬佩的老夫妇。
生日里宣读一项开心决定
“对不起,实在对不起!让你久等了。”刚一见面,王大妈就道歉。其实,乐于助人的王大妈是因为做“善事”而误了时间。
王大妈住在老年公寓,不是女儿不孝顺,而是不想麻烦孩子,喜欢“扎堆”的她与老人们过过集体生活,感觉挺舒坦。
说起来,69岁的王大妈也算是个“文化人”。1955年,作为烟台四中第一届初中毕业生,她考取了山东省护士学校。3年的学习生活,辛苦归辛苦,更多的还是快乐。
“那时不仅学习用具,连吃饭、服装都是免费的。我们的夏装是白衬衣、蓝裙子,节假日同学结伴出去,回头率那是很高的。”说起这些,老人一脸的微笑。
但这之后,老人的人生旅途并不平坦。五十年代,是一个崇拜英雄的年代,那篇《谁是最可爱的人》,让她对英雄充满了崇敬,也曾有过“美人配英雄”的幻想。不过,令她没想到的是日后还真的梦想成真。
更令她没想到的是丈夫会被错误地打成“右派”下放劳动。不久,不堪折磨的丈夫含冤离开了人世,撇下她们孤儿寡母。那时一双女儿大的不到2周岁,小的不到1周岁,望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她悲痛欲绝。因丈夫的原因,她也被下放到农村。直到八十年代初,丈夫被平反,她才得以回到烟台……
对这些往事,老人没有半点怨恨。“国家曾培养了我,就是现在老了,我还在享受‘低保’,我这心里,知足啊。”
随着年龄的增长,怀揣感恩之心的老人,有一个念头越来越强烈———为社会做点什么。
2003年一则遗体捐献的消息打动了老人。学过护理的老人明白遗体对医学研究的重要,想想自己这辈子极少得病,或许更有研究“价值”,而如果死后一把火烧了,岂不可惜?然而,老人的愿望当时未能实现。今年1月,老人走进烟台市红十字协会提出了自己的申请。
大年初一是老人的生日,全家人聚在老年公寓。生日宴上老人宣布了捐献遗体的决定。虽然以前听母亲念叨过,但此时女儿还是心里一惊。不过,深知母亲秉性的她们,最终还是默默地接受了。“这是我过的最高兴的一个生日。”2月17日,签有老人大名的遗体捐献申请书被烟台市红十字协会存档。
“这不算什么,这太平常了!……”对自己的举动,老人只是淡淡地一笑。
如今,在老人的口袋中,有两样东西形影不离———老年证、遗体捐献卡。“一旦我有意外,会有人立即通知红十字协会。”
天色已晚,起身告辞,老人执意相送。望着老人逐渐消失的背影,钦佩之情油然而生……
“特别”的我,很有研究价值呢
2005年4月25日,是王安娜做寿险营销员6周年的日子,这一天,她做了一件让很多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办理遗体捐献手续。
“这不是我心血来潮,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这个日子我终生难忘。”
见过王安娜,可以用一个字来形容———瘦,1.63米的个头,体重只有80多斤。不是因为她在减肥,而是“先天”的。为了增肥,她没少费心思,多吃肉、多喝奶……结果都不见效。最后医生给出了结论———异体蛋白不吸收。这是一种特殊体质,还挺少见。对自己的特殊,王安娜笑言,“这就是我捐献的‘本钱’。”
38岁的王安娜,在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龙口支公司工作,每天要和不同的人打交道,见过笑脸,见过白眼,更见过不幸。她曾亲眼所见,一位患了尿毒症的保户,因为没有适合的肾源,一年多了,移植迟迟未做。病人的痛苦、亲人的焦虑,曾深深地刺痛了她。“如果能有一个适合的肾脏,这所有的痛苦不就烟消云散了吗?”
这之后,王安娜想了很多,渐渐地,遗体捐献的念头开始形成。
不过,对自己的举动,王安娜很淡然。“其实,人人都有一颗感恩之心。捐助失学儿童、捐助疾病患者……很多人都在做着爱的奉献。我这样做,也算是对社会做了一件有益的事情。如果因为我能给他人带来生的希望,我将心满意足。当然了,我更希望能以此改变人们对我们寿险人员的误解。”
没有华丽外表,没有豪言壮语,但她那颗真诚之心却在只言片语中显露无遗。
记者手记
在对待遗体问题上,中国人历来有自己的文化传统:入土为安。遗体捐献,在一些人眼里既违传统,又逆孝道。此次采访,记者也不时遭遇来自亲情和孝心的阻力,有的还很顽固。比如,有的老人愿意捐献自己的遗体,但子女和亲朋坚决不让;有的是子女愿意,但老人又死活不同意。其实,“入土为安”本质也是心的安宁。时代前行,再进层楼,不仅求安宁,更求“逝者尊严”、“生命传递”。想想看,当你的身体能作为一种实在的价值存留人间,助他人、扶大业,成就科学研究。这本身是一件多么欣慰且开怀的事情。
据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我市第一位捐献遗体的志愿者孙士林先生如今已如愿以偿地实现了自己的心愿,他献出的角膜使两位失明患者重新看见了光明;还有一位志愿者用其捐出的肾脏,成功挽救了一位尿毒症患者的生命……
死去并非万事空。有时空留怀念,怎如全身奉献?!
(袁丰雪张洪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