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晨报3月24日讯合肥市淝河路加油站存在火灾隐患而不加整改,22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会同包河公安分局消防科将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送至该加油站,并封闭加油机。
淝河路加油站位于合肥市淝河路中段,加油站三面围墙外面均是居民住宅,防火间距严重不足,火灾隐患十分突出,周边居民对此反应极大。 包河公安分局消防科检查该站时发现,该加油站没有办理相关的消防审核验收手续,就开始营业。经进一步了解,检查人员得知,该加油站在初建时,周边都是空地,加油站只买了站内用地,而没有购买用作防火间距的土地,随着城市建设的速度加快,加油站周边的空地盖上了民房,民房与加油站接触日益“亲密”,火灾隐患由此而生。
针对以上问题,包河公安分局消防科对该加油站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加油站在限期内没有消除其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又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该加油站一直未停业。
此后,包河区政府分管领导也多次到该加油站检查,要求街道、社居委拿出具体措施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消除这一火灾隐患。但该加油站一直继续营业,不加整改。
为还广大居民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尽快消除消防隐患,包河区公安分局消防科启动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包河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准予强制执行。(史平松、赵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