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的《中国青年报》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需要计划》为题,发表对著名经济学家刘国光先生的专访文章,指出当前国内存在一种“过度的泛市场化”观念,一些人将“计划”这个词完全贬义化。刘在批评“过度摒弃计划”这一思潮的同时,还提出了几类不能依靠市场解决而需要政府管的事情——经济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公平竞争、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平。
粗略一看,刘先生的观点似乎没有错——适当的计划对于一国经济来说是必要的,但问题是,联系到文章的标题和刘先生接受专访时的潜台词,该文的核心目的是强调“计划”的作用,主张用“计划”而非“市场”的手段来解决当前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
事实正如刘先生所言,中国的确有人主张“纯市场化”,即完全抛弃计划,抵制宏观调控。不过,在经济和管理实践中,这样的观点并没有被采纳,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虽然强调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并以宪法的形式明确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从来没有在理论和实践上否定计划的作用和应用,这些年来中央政府从各方面对经济的强有力宏观调控以及国家发改委的强大功能就是足够的证明。
事实上,刘国光先生所批评的“泛市场化”思想,也一直是经济学界和稍具经济理性的人士所坚决反对的绝对化观念,只不过,由于那种思想幼稚可笑,也就成了不值一驳的笑谈。
在中国,从大约2年前开始,一场有关改革的讨论或者说争论正在蔓延,不少人基于改革中存在的诸多长期以来无法解决的大难题和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提出了对改革的方向、方式和目标的不同意见,甚至也有人开始怀疑改革本身是否正确。在这种大的经济政治背景下,作为资深经济学家的刘国光先生,再次郑重其事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需要计划”这一看似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道理,在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看来大有深意。
现在看来,刘的观点至少已经在互联网上激起了阵阵涟漪,某网站在当天将此文放在头条位置,以及成千上万的网友通过网上留言表达自己对刘的支持、反对或者是困惑,就足以说明这一点。
从传播心理规律来看,刘先生如此慎重地提及“计划的作用”这一简单命题,很容易对人们造成误导,一些不明就里的人会误以为中国是否要重新定位“计划经济”,这就容易造成思想混乱。对这种思维一种动向,我们或许能从一位搜狐网友的留言中看出来,这位网友说:“刘国光是在中国经济改革关头起了关键性作用的老一辈经济学家,他在这个时候谈计划的必要性和作用,一定有深意,我认为它发出了一个信号,即表明中国决策层在重新考虑如何定位市场经济,如何发挥计划的作用。”
除了在思想上可能给人造成误导之外,刘国光先生的观点还表现在对“计划”和政府调控的错误理解。
在这次专访中,刘简单提及计划的作用之后即话锋一转,强调当前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认为,对经济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公平竞争、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平等问题,需要政府采取手段来进行解决,他的潜台词是:这些问题需要以“计划”而不是“市场”的方式进行调节。
不能用市场的机制解决公平问题,这是多年来人们早已达成的共识,但是,能用“计划”的方式来解决上述问题吗?我想,对这一问题的否定回答恐怕也是不言而喻的。
历史上,新中国在建国初期就曾试图用“一大二公”的典型的计划手段来实现所谓的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早日进入共产主义,但30年的实践表明这完全是一条走不通的思路,因此才有了后来的经济改革行动和政治改革主张。
其实,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和竞争秩序问题、环境问题,世界上的经验就是一条,“法治”,即以立法的形式,规范各经济主体的地位和行为规则。
相对于“市场”和“计划”而言,“法治”更具备根本性的制度意义,而前者则是一个技术问题。如果说,前者的履行还依赖政府行为的主动性,那么后者则将包括政府在内的一切技术行为和行为主体都纳入了规制范畴,并要求政府和公民在法律面前保持平等的行为扬抑度。
纵观这些来的改革积弊,至少在社会公平方面,政府行为的随意性和非法治性,造就了垄断、环境破坏、地方保护以及各企业主体的人为不公平竞争,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如果用政府行为特别是计划的手段来解决诸如社会公平等本应该由法治来解决的问题,恐怕不仅不能促进社会公平,反而会扩大贫富差距和两极分化,造成新的不公平。
即便以“宏观调控”这一被公认需要继续进行的典型计划手段,目前也遇到了很大的难题,其中的主要问题是,政府的宏观调控权自何处?依照何种程序进行?如何监督和制约强大的宏观调控权?对不当的调控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如何救济?
对所有这些问题,答案只有一个:法治,即通过制定《宏观调控法》来规范政府的宏观调控行为,确保全社会的各类经济主体不因政府的宏观调控遭受不公平待遇和人为不当损害。但现实情况却是,尽管我国的宏观调控进行了这么多年,其调控范围无所不及,但整体上看宏观调控的人治色彩浓厚,规则不清,明显存在偏袒国有企业的倾向,江苏“铁本”事件和郑州的“馒头办”,就从大小两个方面证明了这一点。
将应该通过法治解决的问题以计划和政府宏观调控的方式来解决,这种思潮在中国历来存在,只不过以刘国光先生这样资深经济学家的身份公开提出的还不多。这种以计划的名义否定法治的思潮有很大的害处,最重要的就是宣扬政府权力迷信,强调以政府的权威和对经济事物的控制力来实现经济的良性运转,由此又会导致在社会、文化及其他各类事务中对法治的否定和对行政权的无限推崇。
客观地看,关于计划的作用,多年以来中国人并没有忘记,相反在潜意识里总有“计划情结”,这种情结总是在不经意间表露出来,在碰到困难的时候尤其如此,刘国光先生此番言谈,或许正是很多中国人特别是肉食者内心计划情结的真实流露。
我们不反对计划的作用,更不反感计划手段在适当时候的合理运用,但在当前大的社会背景下,尤其是在改革遇到诸多困难的时候,更要警惕对计划的渲染,尤其要警惕以计划的名义否定法治,因为,法治是一个社会的最基本治理框架,相对而言,市场和计划,只是法治框架下的技术性手段而已,用计划代替法治,最大的危害就是政府权力无限扩大化,并使社会重返人治,而这,恰恰是我们提倡的民主社会所不能容忍的。
(作者:陈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