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3月24日讯(记者杜颖实习生董娜娜)昨天上午,我省召开贯彻商务部制定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工作会,我省首次明文出台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售酒,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明显的位置予以明示。
向未成年人售酒最高罚两千
按照国家和我省最新出台的文件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酒类经营者不得再向未成年人售酒,对严重违反该规定的经营者将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这也是我省首次明文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此外,新规定还对酒类流通源头、经营规则等均作出了严格的要求,比如,酒类经营者必须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天内,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从“五一”以后,酒类经营者建立酒类经营购销台账必须保留3年等。
经营者称岂能有钱不赚
虽然国家年初就实施了“禁酒令”,然而记者今天下午走访我市一些大型酒行,发现商家对新规定并不在意,有的甚至佯装不知,没有采取相应措施。在西沙路一酒行内,记者看到柜台上摆放各种各样的名酒,但没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告示。当记者向工作人员询问时,工作人员竟说从未听到不允许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在义龙中学附近的一家餐馆,3个初中生模样的男孩边吃菜边喝着冰啤,服务员对“禁酒令”丝毫不知,而且告诉记者,即使有这个规定,也没有有生意不做的道理。记者下午又采访了几位学生家长,家长们认为,无论从哪方面考虑,对未成年人实行禁酒都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家长还建议公众一旦在公共场所发现未成年人饮酒,应该主动上前劝阻。(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