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郭会桥 通讯员胡忠巍报道:今年,武汉市继续在省、市级示范高中,举办“宏志班”资助贫困生。昨日,该市教育局公布了“宏志生”的资助对象及条件。据悉,“宏志生”招生计划将单独下达。
招收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中心城区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220元,蔡甸等新城区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165元。2.考生在初中曾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新中考”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4A、1B以上(含4A、1B)。3.“新中考”毕业生,考试成绩位置值及综合素质评价,需达到所报“宏志班”学校指令计划最低标准以上;非课改毕业生,中考成绩需达到学校指令计划最低线以上。
“宏志班”学生免缴3年学费,免收书费,每年给予1000元生活补贴费。
在4月20日前,贫困生本人须向就读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调查后择优确定名单,在学校内公示3天。
申报“宏志班”的考生,填报中考志愿时,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里,要予以注明。符合条件的被录取进“宏志班”,不符合条件的按正常程序进行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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