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车祸让刚从上海交大毕业的姜志刚失去了右腿,被撞地点正是行人根本不该出现的马路中央隔离带旁。虽然违法了交通规则,被认定与公交车共同承担责任。但他认为被撞时是静止的,主要是因为车速太快所致,公交车应承担全责,因此将公交公司告上法院。
昨天,该案在普陀法院开庭。
(记者 陈轶珺)
事件回放:路中央被撞高位截肢
去年4月11日上午,天空下着毛毛细雨,小姜和同事王伟试图从曹杨路光复西路交叉的三官堂桥段横穿马路到东侧打车。为了方便,两人没走人行道,而是选择穿过车水马龙的车辆,翻越路中央的隔离带石墩后,再穿至路对面。
王伟很快过了马路,而小姜速度较慢,他站在中间的石墩旁,伺机过马路。就在这时悲剧发生了———一辆01路公交车由南向北靠着右车道从曹杨路桥上驶下,突然失控撞向了隔离带,正巧将隔离带旁站着的小姜撞个正着。小姜被送至第六人民医院抢救,为了保住他的性命,医生截去了他的右腿,陪伴着小姜下半生的将是轮椅和假肢。
“我的工作和爱情都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精神痛苦无法用言语表达。”小姜拿出了《交通安全法》作为自己维权的武器,根据其中的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他要求获得全额的赔偿。
在和01路所属的公司多次交涉未果后,小姜将公交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220多万元。其中不但有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更有小姜考虑到无法对父母尽孝而要求的20年生活补助费。
庭审焦点:乱穿马路该不该担责
在昨天的庭审中,小姜乱穿马路的行为该不该为此次事故承担责任,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小姜的代理律师认为,根据上海电视台《第四焦点》栏目事后的报道,事故过程是行驶在01路前的15路突然急停,司机为避免追尾,下意识往左侧带了一下方向盘,才撞到隔离带上,将小姜撞伤。事发时,小姜是静止的,没有走动,导致事故的原因其实是司机没有保持一定车距,车速过快所致,而并非小姜乱穿马路。因此,公交公司应当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而被告巴士四汽的律师则表示,《第四焦点》的报道是根据原告单方所述,模拟的事发现场,不能作为直接证据。而这起事故已由普陀区交警支队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因此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被告更在法庭上提出了反诉,要求原告共同承担已经支付的车损维修费和车上乘客的治疗费、赔偿费等。
因双方均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作出宣判。
案外调查
300米内两条人行道依然有人横穿马路
在庭后,记者观看了《第四焦点》关于此事故的报道,在节目中,根据目击者和王伟所述模拟的事发现场显示,很有可能是15路司机为了避让横穿马路的王伟,紧急刹车,才导致后面的01路发生了事故。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了事故的发生地点———曹杨路桥下,姜志刚的悲剧似乎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警觉,很多行人宁可冒着被车撞的危险,也要翻越隔离栏横穿马路,其中不乏行动缓慢的老人,约每二三分钟就有1个人横穿。
记者了解到,该地段的交警曾多次表示,这起事故发生地点向北行走近100米就有桥洞可供行人通过,向南200米也有人行横道,只要多走几百米路,一场悲剧就能避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