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省共发生农机事故852起,直接经济损失947万元。与2004年同期相比,农机事故总数增长1.02%,直接经济损失上涨13%。 一家农垦医院的统计平均不到三天发生一起农机事故
事故一:2005年5月,绥化市青冈县农民张某借亲戚的拖拉机种地。 由于不懂农机使用技术和忽视农机作业安全,在种地间隙中,他将拖拉机固定住油门保持拖拉机前行作业状态后,下车去查看,而将6岁的儿子独自留在了拖拉机上。想不到好奇的孩子转动方向盘将拖拉机改变了方向,结果将父亲当场轧死。又因为孩子的母亲早在孩子出生后就离家出走,现在孩子已成了孤儿。
事故二:2005年8月,黑河市一辆装满沙子的农用拖拉机停在公路边,由于天黑,拖拉机又没有反光标志,过往司机无法看到,致使一辆疾驶而来的大客车撞在拖拉机的尾部,结果造成客车中8人死亡的惨剧。
事故三:2005年10月,哈尔滨市一青年农民在使用水稻脱粒机时由于脱粒机出了毛病,心情急切的他还在机器运转时就去清理故障,结果不慎被脱粒机的齿轮绞断了右臂。尽管救治及时,但他的胳膊仍留下了重度残疾,从此丧失了劳动能力,他家中主要的经济来源也因此被斩断。
最近,省农垦总局红兴隆分局中心医院对近5年发生的农机损伤病例进行了统计分析,其结果反映了农机安全问题的严重性。红兴隆分局位于宝清县、集贤县和友谊县3个县的交会处,周边有农业人口上百万。从2000年至今,该院接诊的因使用农机具而致伤、致残、致死的病例共计867例,其中致残34例,致瘫4例,致死1例。这其中轻微外伤占54%,手外伤占31%,肢体伤占12%。患者在入院治疗期间,因伤残所致的住院费用从1300元-26000元不等。农机事故每年以2%的比率上升。2005年发生165起,平均不到三天就发生一起事故。
红兴隆分局中心医院副院长杨春泉向记者介绍说,农机事故目前存在着多样性和高发性的特点。在农机作业过程中、作业前后的途中、维修过程中均有发生。调查中有砸伤(死)、烫伤、烧伤、摔伤(死)、绞伤(死)、机件打伤(死)、撞伤(死)等事故。近年来,更是随着当地水稻种植量的不断增加,水稻机的使用也变得频繁起来。由于很多水稻机齿轮和机器传动带都是外露旋转,没有很好的防护板,修理保养时容易误伤手指。再就是收割机在传导过程中容易造成粮食颗粒堆积,而一些农民往往嫌麻烦,在机器尚在运转或未完全停下时,用手或脚直接操作,结果酿成一幕幕惨剧。在红兴隆医院收治的手及肢体外伤患者中,伤于收割机和打稻机的农民分别占20%和30%。
农机安全监理:问题集中为“三低”、“三高”和“三大”
据了解,目前全省拖拉机保有量84.35万台,其中小型拖拉机71.57万台,这其中又有90%以上属于兼营拖拉机,需要上路行驶。全省大约平均每3~5家农户就有一台拖拉机。而大部分农机事故尤其是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都是拖拉机在县、乡、村道路运行中发生的。
据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站长吴忠达介绍,2005年全省共发生农机事故852起,重伤262人,死亡124人,直接经济损失947万元。与2004年同期相比,农机事故总数增长1.02%,直接经济损失上涨13%。目前我省农机安全问题集中表现为“三低”、“三高”和“三大”。
“三低”是挂牌率、持证率、技术检验率低。按照相关规定,农机作为一种机动车应该有车牌,驾驶员则须经过培训,获得驾驶证后才可驾驶。但目前全省农机挂牌率和持证率仅有60%左右,“黑车、非驾”仍大量存在。记者在去望奎县的公路上看到,迎面过来的6辆农用机车中,4辆都没有车牌。同时,全省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仍停留在人工检测的传统阶段,农机安全技术隐患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地排除。
“三高”是农机违章率、交通事故率高和事故等级增高。农机违章驾驶、违章载人、客货混载等现象在全省普遍存在。依据规定,小型拖拉机不允许载人,但现在拖拉机除了用于田间作业,还成了农民走亲访友、赶集、装东西的交通工具。公路上经常看到拖拉机上满满的装着粮食,农民高高的坐在上面,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据交通部门统计,在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中,与农机有关的事故占到将近四成。同时,与农机相关的事故等级也有上升趋势。
“三大”是指农机安全隐患大、农机事故损失大和农机事故的影响大。目前在全省农村乡村道路,尤其在与高等级道路的平交道口,小四轮拖拉机经常随意上路,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农机事故损失大,影响自然也随之增大。这势必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农业生产。
杨春泉说,农机事故的患者中80%是在农业生产第一线的青壮年,他们的伤亡对家庭的打击异常沉重,由此引起的农民返贫现象也屡见不鲜。一般事故、轻微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是几百元、上千元。又由于农机操作多是家庭式管理,很容易造成儿童和机器接触。少年儿童天性好奇,常常喜欢偷偷“鼓捣”机器,也致使伤害频仍。曾有一个5岁的小男孩,趁大人不注意,伸手往粉碎机里扔玉米粒,结果双手造成不可恢复的残疾。
农民安全意识差 农机手存在“三差三少”
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的统计表明,2001~2005年,全省共发生农机事故4190起(其中包括在道路交通中与农机有关的事故),重伤1326人,死亡638人,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194万元。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事故频发,是由于农机手普遍存在着“三差三少”现象。即:安全意识差、守法意识差、驾驶操作技术差;安全知识少、接受牌证管理少、主动学习培训少。农机手大多数是农民,文化素质比较低,购买农机后,不按规定落户、办证,已落户的农机不按时参加年检。有的农机手认为农机操作简单,只从事农田作业,“8岁的孩子都能开,没牌子算什么?”
绥化市望奎县农机监理人员告诉记者,按《道交法》规定,农机驾驶员只有通过培训后才能获得驾驶资格,有时他们将农机培训班办到乡里,农民也不去学习,有的宁愿交钱也不参加培训。而且现在农机多是家庭式管理,一家有车全家开的现象在农村非常普遍。由于相当一部分驾驶员没有经过培训,他们对农机的构造、原理、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不熟悉,只看到新型农机具作业先进的一面,却没能掌握安全使用的必要知识,因此往往因为盲目蛮干,操作失误,致使意外事件发生。调查表明,98%的农机事故中的农机属于无牌无证。另一方面,大多数农机安全设施不全,如灯光不亮、尾部无警示标识等。还有一些农机被私自改装,比如拖拉机安装超大三角带轮、倒挂齿轮等,这些拖拉机安全技术状况较差,甚至一些已到报废期的农机仍在使用。这都为农机安全埋下了隐患。
农机事故可以预防 公安、农机、政府须齐抓共管
众多农机监管人员认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是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保护器”。很多事故的发生是由机手自身原因引起的,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农机事故是可以预防的。他们呼吁,公安、农机、各级政府须共同担负起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绥化市青冈县的做法值得借鉴。前几年,该县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一直难以正常开展,“黑车非驾”现象十分突出,拖拉机挂牌率和持证率只有26%左右。2005年年初以来,青冈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县人大、县政协领导亲自进行专题调研。县人大常委会专门通过了《青冈县农业机械管理办法》,县政府以〔2005〕2号文件形式下发,并将农业机械管理工作纳入到各乡镇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之中,使农机管理工作真正成为了政府行为,仅一年时间,就清理黑车4580台,非驾4900多人,使该县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为杜绝只管理不服务、只收费不培训等不良现象,青冈县农机监理人员深入村屯,集中为养机户办理考证落户手续,减少了农民的费用支出。同时还印制了便民服务卡,发放到农民手中。为方便农民,他们组织技师深入到村屯进行农机技术现场培训。在培训的同时,大力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和传授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据悉,今年我省将全面换发农机牌照,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农用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提高农机的挂牌率、持证率和检验率。同时将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广车载式农机检测设备,提升我省农机安全技术检验水平和质量。争取在两年内将全省农机监理员轮训一次,并严把农机驾驶员的考试关,使其技术水平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农机安全需重视监管存在难度和空白
作为国家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农机安全并未引起政府的足够重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农机事故具有隐蔽性和分散性的特点,发生农机事故后,农民多是自行处理,农机监理部门掌握的事故数据,仅是冰山一角,大量农机事故“埋在地下”,因此一些政府部门对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认识不足,对农机安全管理重视不够。春耕(5-6月份)和秋收(9-10月份)是我省的农忙季节,这段时间也是农机事故的高发时期。但很多基层的农机监理人员都反映,每年这段时期当地政府都不允许他们进行监管,认为这是在影响农业生产,增加农民负担。这令他们困惑和苦恼。
业内有识之士认为,没有各级政府对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视和支持,有关农机安全的法律法规无法落实,势必造成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恶化,农机事故上升,最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阻碍农机化发展,影响农村稳定。
依据有关法规,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安部门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由农业(农机)部门负责,但农机主管部门对道路行驶的农业机械及驾驶员的管理受到限制,对发生的严重违章行为无法进行有效的打击,造成了只许可而不能有效监管的工作局面。农机监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受到阻挠,据统计,近5年,全省农机监理人员遇到暴力抗法事件1894起,致使农机监理人员伤残288人,死亡3人。而公安交警因警力不足等因素,对乡村道路的农机无力又无暇管理。因此,乡村道路农机安全管理基本处于失控状态。另外,当前乡镇的农机保有量在增加,而一些基层的农机管理部门被撤销,基层农机监理力量不足,使乡村基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也基本上处于无人问津的地步。(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