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晓婷)3月22日,记者从辽宁省民政厅了解到,目前,全省县(市、区)以上行政辖区已全部推行火葬,全省火化率已达到93%以上,树葬、海葬、草坪葬、鲜花葬等新兴文明殡葬方式,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全省火化率达93%
省民政厅副厅长霍文忠介绍说,全省每年约有24万死亡人口需安葬。目前,全省主要的骨灰安葬方式有骨灰寄存、墓葬、树葬、海葬和骨灰深埋等。
从土葬到火葬是我国殡葬改革的第一次“革命”。目前,全省火化率已达到93%以上,全省有60个县(市、区)火化率达100%。全省在殡仪馆寄存骨灰的数量已达到22万余份,每年寄存的骨灰数量占年死亡人口的40%左右。
在农村,包括农村公益型骨灰堂在内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解决了农村的骨灰安葬问题。目前,全省建立了29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和153个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安葬骨灰量约占年死亡人口的20%左右。此外,全省已连续10年开展大规模平坟还田活动,累计平坟94.7万座,还林、还田9495亩。“公墓”没有永久性
目前,公墓安葬骨灰是选择较多的安葬方式。霍副厅长说,经营性公墓是殡葬改革的阶段性产物,目前,全省的经营性公墓年安葬骨灰数量为3万余具,占年死亡人口的15%左右。
辽宁省和全国其他省市一样,公墓没有永久性的。公墓的存在只是过渡时期骨灰处理的一种形式。依据规定,购买公墓交纳的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目前经营性公墓的规范管理是重点,辽宁省民政部门在经营性公墓中提取20%的公益型管理维护费用统一管理,以保护消费者利益。此外,公墓和骨灰寄存不允许预售、传销和炒买炒卖。公墓包括塔陵园,原则上不在异地设立办事处或销售点。“绿色殡葬”逐渐推广目前,从保留骨灰到不保留骨灰将是又一次“革命”,也是目前积极倡导的骨灰处理方式以及殡葬改革的方向。目前全省有4个市建立了骨灰林,全省经营性骨灰林的安葬量已达到年死亡人口的4%左右。
海葬已逐步成为骨灰安葬的又一个重要方式。辽宁省海葬数量,已达到年死亡人口总数的1%左右,并每年以40%的比例增长。从1998年开始,全省开展了“撒一份骨灰,寄托一份哀思,让生命回归自然”为主题的公益性海葬活动,到目前已举行海葬活动29次,参加人数达万余人,撒散骨灰6000余具。
此外,风葬、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生态葬等不保留骨灰的“绿色殡葬”新方式逐步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