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2日,刘喜(化名)在饭店吃饭时听到邻桌的两个陌生人辱骂自己的父亲。刘喜伙同三个朋友将辱骂父亲的王海(化名)打伤,并将该人身上穿的衣服抢走。民警在处理中认为,刘喜涉嫌抢劫,目前已被刑拘。
当日18时许,刘喜和三个朋友在哈市平房区一家烧烤店吃饭。 席间,刘喜突然听到邻桌的两名男子正在谈论自己的父亲。听到一人不停地辱骂父亲,刘喜非常气愤,于是决定教训一下那个人。
19时许,王海两人吃完饭离开烧烤店,刚走出店门口不到10米远,刘喜突然冲了上来,一啤酒瓶子砸在王海的头上,将王海打倒在地。随后又上来三名青年一起踢打王海,踢打中将王海的衣服撕扯掉。随后,刘喜拿着王海的衣服和其他三人一同跑掉。这突如其来的“教训”让王海摸不着头脑,衣服被拿走,衣服里装有7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王海立刻来到保国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抢劫了。
经侦查,民警很快将刘喜等四人抓获。刘喜说:“他骂我爸,我就打了他。”为什么拿走对方的衣服?刘喜说,他打完人后担心自己的指纹留到对方的衣服上,因此将对方的衣服拿走,并发现衣服兜里有现金700元和手机一部。由于几人兜里没钱,正好在打人过程中其中一个人的胳膊脱臼了,于是他们用王海兜里的钱打车到医院看了病。
民警告诉记者,本案争论的焦点是,刘喜的行为究竟触犯的是刑法还是治安法。刘喜原本以为自己不过是打了一架,没什么大事,却不知道自己抢走他人衣物已经触犯了刑法。目前,刘喜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他的三名朋友被处以治安处罚。(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