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乡党委副书记闯民宅酿命案(组图)
乡党委副书记一审死刑
本报记者 方传柳 实习生 朱嘉怡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获悉,原宁德霞浦县盐田乡党委副书记樊文灿,前日一审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5年12月24日,樊文灿闯入当地一民宅,致使该户女主人受伤,其6个月大的女婴死亡(本报2005年12月25日曾作报道《乡党委副书记闯民宅酿命案(组图)》)。
据宁德中院刑庭主审这一案件的法官介绍,前日一审宣判时,樊文灿没有当庭表示上诉。详细庭审情况,法官未予透露。
40来岁的樊文灿,是2002年下半年当上盐田乡党委副书记的。据盐田乡的干部称,樊文灿较怪,独来独往,性格内向。
2005年12月24日下午4时20分左右,盐田村村民张干金回到家中时,发现自家厨房里地上躺着3个人,一个是自己6个月大的女儿,一个是黑衣男子,男子身下压着自己的妻子,现场都是血。张干金说,这名黑衣男子见他进来,便直呼他的名字,并一脚踢向他的裆部。张这才看清此人就是乡党委副书记樊文灿。就在樊文灿准备逃离现场时,张干金和闻声赶来的村民将他抓获。随后樊文灿被警方带走。在这起事件中,张干金6个月大的女儿当场死亡,妻子也受了伤。
张干金的妻子事后回忆说,当时,樊文灿一进屋来就掐她的脖子,并抓住她的头发死命往墙上撞。张妻紧紧抱住怀中的女儿,可女婴还是被樊文灿抢走。张妻想抢回孩子,却被一脚踹到墙上,晕了过去。当张干金进屋时,发现女婴头部流血,已经死亡。据张妻称,她是2004年嫁到盐田乡的,事发前从未见过樊文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