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深圳讯(记者 黄学民通讯员万丽红)深圳两名男子分别驾驶车辆,利用交通规则制造了多起交通事故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案件。日前,两人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经查,仅2004年至2006年2月15日,孙某某驾驶其福特汽车就发生交通事故数十起,且每次的交通事故原因都相同,即其在直线行驶过程中与变线行驶的汽车相撞,且其福特汽车的损伤部位均在车头、车身处,较为可疑。 公安机关针对以上疑点迅速展开调查,并收集了大量证据,证实孙某某在驾驶过程中故意不避让变线车辆,反而故意与变线车辆相撞,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向被撞车辆司机索要财物,如被撞车辆司机不从报警,交警根据相关法规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孙某某再据此向对方司机索要赔偿。据孙某某交代,他十分清楚交通法规,因此在其驾驶时发现有车辆违章变道,他会毫不犹豫地撞上变道车辆,造成交通事故,以达到索要财物的目的。另外一起类似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还称,自己与同伙用上述方法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时,精心挑选作案对象,一般以外地牌照车辆为作案目标,在占有“地利、人和”优势的情况下,作案多起且很少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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