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霍文)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日前已经启动,今后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消除身份差别,削低落户门槛。
据了解,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将本着积极稳妥、以人为本、综合协调和因地制宜的原则,逐步推进。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容包括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取消城乡分割,统称“居民户口”;进一步放宽购房入户范围;进一步解决无户口人员的落户问题;解决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未成年人投靠直系亲属户口和国有企业下岗人员的户口迁移问题。
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本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这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桂林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具体措施,公安机关在严格审批的同时,将推行警务公开制度,简化办事程序,热情为群众服务。该负责人同时强调,自治区政府已经下文,各部门不得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之机收取城市增容费或其他类似费用,公安机关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中,也将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解读
本报记者 霍文我市将对户籍管理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就群众关心的一些问题,记者对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盘清灵进行了专访。
记者:请问这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原则是什么?
盘副支队长(以下简称盘):推进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加快我市城镇化建设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具体措施。我们要以积极稳妥、以人为本、综合协调和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这次改革,以达到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的目的,使户口登记更真实、准确反映公民的身份和实际居住状况,从而更好地为各级政府部门行使职能提供服务。
记者:改革后,户口登记将有什么变动?
盘:改革将建立全市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取消城乡分割的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登记常住户口的办法,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统称“居民户口”。
记者:对购房入户有什么新的规定?
盘:这次改革,公安部门将以居民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进一步放宽购房入户范围。具体包括:在我市购买了商品房的本人和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入户;已经入住的业主,又有小孩已读小学以上的,如果没有拿到房产证,但是能提供有关证明的,可以申请入户;通过赠与、继承、拍卖途径获得具有产权住房(含银行按揭的商品住房)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购买了商品房的二手房、房改房的可以申请入户;集资房和自建房所有者可以申请入户。
需要指出的是,这几类入户者,在向住房所属管辖的派出所提出申请时,应该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入户原则是,拥有产权房的建筑面积25平方米进1人,每户最多为3人;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最多进4人。
同时,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含非共有制单位)等用人单位连续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职工,在我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合法固定住房的市外办事机构在我市居住的职工、配偶以及直系亲属,也可以按照规定办理准迁手续。
记者:改革怎样解决无户口人员的落户问题?
盘:这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我们将认真清理解决无户口人员的落户问题。
对持有过期户口迁移证件的公民,经过本人申请和户口管理机关审批,将予以恢复户口;遗失户口迁移证件的,按照规定补发;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也可申报常住户口,并实行新生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政策;公民长期外出、农村妇女出嫁户口未迁移被注销的,如仍愿意将户口留在原地的,经审批,可以恢复户口。
记者:这次改革,对迁移户口有什么规定?
盘:长期随亲属生活的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提供有关证件后,并经本人申请,通过有关部门调查、审批,可以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国有企业下岗人员,长期与父母或子女共同居住的,凭有关证明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可以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记者:请问,怎样界定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合法招聘手续?
盘:直系亲属是指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20周岁以下(含20岁)的未婚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祖父母(含配偶祖父母)。
合法固定住所的界定有两个条件,一是实际居住;二是拥有房屋所有权或单位住房使用权。
合法招聘手续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以及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的招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