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23日电(记者 杜宇)记者23日从建设部获悉,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文,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据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带资承包是指建设单位未全额支付工程预付款或未按工程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不含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由建筑业企业垫款施工。
这位负责人说,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要求建筑业企业以带资承包的方式建设新的工程项目;同时也有一些建筑业企业以承诺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政府投资项目。上述行为严重干扰了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同时由于超概算资金落实难度大,造成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对于使用带资承包方式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一经发现,建设等部门应停止办理其报建手续,对该项目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对该单位新建项目给予制约;对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抽逃资金的,财政部门要立即停止该项目的资金拨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