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陈红艳 通讯员 刘微伟 实习生 吴茵)4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今后,单位和个人在白云山上取水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将被罚2000元~1万元。
在昨天的纪念大会上,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王国如表示:2005年11月市人大通过了修订后的《条例》,新《条例》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理顺了景区的管理体制,明确并增大了管理局的执法权限。”
另据了解,白云山游客十年间增了7倍,进山人数从1996年的300万人次,上升到2004年的250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