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进行审议,大额可疑交易需报告
新快报讯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项俊波前日表示,《反洗钱法》(草案)已经完成,立法机关将于今年4月对其进行审议。他表示,证券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专项检查,将在新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出台后启动。 项俊波表示,目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机构,90%以上的城市信用社、外资银行和近50%的农村信用社已经实现与反洗钱监测中心系统的联网报送。
大额和可疑交易双重报告制度,是中国反洗钱制度的核心特点之一,成立于2004年4月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则是央行下属负责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收集和分析的专门机构。根据有关法规,中国要求境内金融机构进行客户尽职调查,报告大额可疑交易,保存交易记录。
项俊波称,2005年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计接收大额本外币可疑交易数据11100万笔,接收可疑交易报告28万余份,导入外管局移交的外汇大额可疑数据690余万笔,对外移送可疑交易线索500余件,涉及交易6万笔,账户近4000个,涉及金额800亿元人民币,外汇8亿美元。
据央行统计,2005年共有600家金融机构因反洗钱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总计562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