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晓花)3月22日,记者从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召开的我省部分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了解到:目前我省累积尘肺病人数、尘肺病死亡人数、现有尘肺病人数、每年新增尘肺病死亡人数均占全国10%左右,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名列第一。
我省自80年代中期以来,职业病新发病例增加人数一直居全国前三位。据调查,全省1.96万多家县以上工业企业中,存在有毒有害因素危害的有9413家,占48%,其中有毒有害因素浓度或强度高、职业病发病率高的企业占40%以上;接触有毒有害因素作业职工近100万人,约占有毒有害因素危害企业职工总数的50%。
据悉,目前职业危害正在进行“五个转移”:由城市、工业区向农村迅速转移;东南部向中西部、沿海向内地转移;由经济较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由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由境外向境内转移。
职业病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据省劳卫所的初步调查和粗略估算,我省现有的尘肺、职业中毒、物理因素类职业病病人达5万人,每个职业病人每年因医疗费、住院费、生活补助费、重症病人护理费等按4万元计,每年要20多亿元,间接经济损失则难以估量。
省卫生厅法监处处长何汉文在会上说,随着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持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大量的个体、私营、民营、外资和三资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进入市场。但是,由于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片面强调经济发展,争相降低门槛招商引资,致使企业的立项、准入、监管过程把关不严,大量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三同时”审查的企业开工投产,使职业危害老的不去新的来,导致职业病危害进一步加重与蔓延。
会上,省总工会、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国资局、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省安监局等七部门有关负责人就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了讲话,一致认为,加强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刻不容缓,企业应当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正确处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