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西湖区法院受理了杭州首例因图书质量引发的官司。
43岁的原告刘先生是江苏徐州一位派出所民警。今年2月,他出差来杭州,在城西一家书城买了两本专业书———《犯罪学》和《中国社会治安防控》。
回家一翻,刘大失所望。刘在诉状中说:“这两本书的主编和出版社,采取不负责的态度,全书的文字、标点和语法错误百出,是质量严重不合格的伪劣图书,对原告的经济利益造成了损害,并造成了原告严重的精神痛苦。”
刘以《犯罪学》为例,在诉状中详细列出了书中825个差错,“《犯罪学》的差错率高达2.759‰,而根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差错率超过0.5‰以上的图书属于质量严重不合格,必须全部收回,不得销售。”
刘先生依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管理条例》第26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提出三项诉讼请求:
购书的书城退还购书款44元,赔偿44元;图书主编和出版社退还多收的书款2.47元,赔偿2.47元,并在全国和浙江省主要媒体上向消费者赔礼道歉;购书的书城、图书主编和出版社向原告支付勘误费和精神赔偿费共计10000元。
(记者殷志艳通讯员西法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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