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勾勾给本报记者来信自曝“行业”内幕
车勾勾有不少是“关系户”
本报记者 袁勇 摄影 李祥云
核心提示:2003年9月23日至9月28日,本报以《帕萨特跑“野的”?》为题,连续报道了车勾勾引诱私车主违法现象。 时至今日,本报从3月16日起,再次以《新车跑“野的”遭扣 车主喊冤》为题,连续报道了这一热门话题。近日,一位落款“随时在惊慌中渡(注:度)日之人”姓王的车勾勾给记者写信。除了自曝内幕外,还奉劝记者停止追踪报道。
内幕之一:车勾勾包括社会操哥
在信的开头,王某说:“你最近连续报道的有关我们的事以后,不但增加了我们行业的危险性,也让我们的收入减少了……反正我现在有钱了,也不想再过这种亡命的生活了。”在指责记者对车勾勾了解太少之后,他说“我告诉你一些我们行业的事,同时也向那些被我们姐弟俩‘勾’了的几十位私家车主道个歉。(但这也怪你们自己经不住诱骗,也怪有关部门的规定(高返还的办案经费,高额的举报奖)。”
王先生在信中说:“我们行业的成员有百分之八九十是运管所工作人员的亲朋以及社会上的操哥。要不然也跟运管所沾不上边,因为一旦暴露我们串通在一起‘勾车’,就会让运管所很多同志下岗甚至坐牢。”
内幕之二:头天定点 第二天勾车进来
王某在信中说:“我们一般都是头天接到通知第二天在什么地方设点(例如:废工地,废厂,收费站等)我们第二天自然就会将车‘勾’到预定地点去。你们报道的是运管所接举报,你们去查一查他们的公开举报电话接听记录,案件来源,以及电话的通话单据,有个屁的举报。……有些所领导会说是手机接到的举报,你想一想,手机为什么会成公开举报电话,这就是在找合法的借口,也是在向我们身上推责任。很简单,如果是所上接到举报来挡车。请问在一天之内在同一点上会挡获那么多被举报的私家车吗?”
王某称他们“勾”的对象全部都是私家车(想挣钱或有同情心的)。地点一般选择在宾馆门口、花店、婚纱照相馆(高档车)、小区门口、车站、路口边等(低档车)。一般以有急事、高价租用、拉货或以接送病人、奔丧等借口去租“勾”。只要司机贪财、有同情心就大功告成。对付那些有疑虑的司机,我们一般采取先付一点钱来打消他们的怀疑。王某说:“不管付不付钱,到了预定设伏点,就让执法人员对付他们,也没有他们说话的份了。我们也在预先做好的笔录上签名了事,同时报上地点和多少钱,我们的任务就算完成,其他的事就交给执法人员了。只等处罚后,有人帮我们签字领‘奖’,将‘奖’给我们的钱打到卡上。”
内幕之三:车勾勾受“特别保护”
王某在信中还自陈了从事这一行业的风险。“首先我们都买了高额保险的,只要在租(勾)车过程中不被发觉也就没有危险。……如果被‘勾’过的车主发现,那就只有跑得越快越好,也有被抓住打个半死的。……如果被‘勾’的车主到了预定地点才发觉才反抗的,我们就会抢下车钥匙,马上执法人员就会赶来制止。如果遇到那些不要命的车主,马上就有在社会上操的来收拾。……所上也会以举报者只打了举报电话,没有详细资料,还没来领奖,为举报者保密等等为由保护我们。车主也无法找到我们跟所上联合在一起的证据。实在无法时,我们就会站出来说我们是职业举报者,但绝不能上你们的镜头和报纸。否则……一周之内我们将死于非命。现在我们的最大危险和担心就是心胸狭窄的私家车主请人调查跟踪我们,花钱请人‘黑’办我们。……他们惟一的报仇对象就是我们。”
王某最后说:“政府要采用合法的手段打击那些私家车出租,根本找不到线索、证据和抓到现行。……所上的执法人员为了他们自己的权利,打着净化市场的口号。利用违法的手段依靠(社会上叫勾结)我们的力量来打击私家车出租。所以袁勇同志请你不要在(注:再)报了,再报下去给我们增加危险,同时也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也对你自己绝无好处。”
·事件进展·
肢体冲突协商解决
本报3月16日报道的私家车车主段玖春与什邡市运管处安全稽查科人员发生肢体冲突一事有了最新进展,昨日,段玖春夫妻及牛律师助理又一次前往什邡市。在城北派出所民警主持下,针对段玖春夫妻和什邡市运管处安全稽查科母先贤发生肢体冲突一事进行调解。据段玖春说,对于他是否再对母先贤进行补偿,双方进行了反复磋商。最后,当事双方达成一致,彼此承认在此事中的过错。段玖春支付母先贤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后,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另外,段玖春的医疗费自行承担。至于段玖春是否涉嫌非法营运一事,有关部门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